民法典

Contributor:游客138467805 Type:简体中文 Date time:2020-08-11 20:54:03 Favorite:1260 Score:0.4
返回上页 Report
请选择举报理由:




Collection Modify the typo
12月23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00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侵权责
任法,共12章92条。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在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一审稿在
总结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司法解释和国外立法的有益做法,对侵
权责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据了解,初次审议后,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1089条意见。各方普遍认
为,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才颁布,实施时间不长,制度也较为完备,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编纂的侵权责任编草
案总体较为成熟,是可行的。同时,各方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这些意见,草案二审稿作出了多处修改,增
加和完善了多项内容。
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担心孩子受伤,害怕承担责任,细心观察不难发现,现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都不敢轻易组织具有一
定风险性和对抗性较强的体育活动。因为一旦有孩子受伤,学校、幼儿园等就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对伤
害由谁承担责任经常产生纠纷。正因为有这种担心,导致学校不敢组织活动,家长也不敢让孩子参加活动。
鉴于此,有的部门、法学教育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明确学校等机构正常开展此类活动的责任界限是
有利的,应对参加对抗性较强的体育等活动发生受伤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考虑到参加者自愿参与这些活动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危险性,由此产生的正常风险原则上应当由参加者自己
承担,草案二审稿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增加规定: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
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同时规定,活动组织者就未尽到安全保障
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诚信问题是个大问题。很多欠钱不还的“老赖”躲着不还钱,好容易把这个人逮着了,能不能临时扣着他
的车或者其他财产?如果扣了,承担责任吗?遇到吃霸王餐的顾客,店主能不能扣留对方的财产?会不会反过来还
被对方起诉侵犯财产权?现实当中,自然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自己
采取措施保护权益反被他人起诉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鉴于此,一些地方、部门、法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建议,
借鉴国外立法例,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经研究认为,“自助行为”制度赋予了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自我保护权利,是对
国家机关保护的有益补充;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对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具有现实意义,也有利于
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
据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受害人可以
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受害人实施前款行为后,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采取
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结婚照等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却被另外一个人故意损坏了,能要求对方承担精神赔偿吗?对于这个问题
,草案一审稿中明确规定,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但有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限于“故意”,条件过于严格。
鉴于此,二审稿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
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一些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对
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为了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显著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
违法成本,把法律的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据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故意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提供劳务方受损原则由对方担责
草案一审稿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
担相应的责任。
有的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实践中,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劳务的,接受劳务一方
获得了利益。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错中因此而受到损害的,为体现公平原则,原则上应当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相应减免接受劳务一方承担的责任。二审稿据此作出相应
修改。
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
对于网络侵权,草案一审稿中有所规定,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
现实中,滥用“通知—删除”程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经常发生,不仅给网络用户造成损害,也造成网络服务提
供者的流量损失和广告收入损失,有的意见提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加以保护。
鉴于此,二审稿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
完善医疗损害责任
对于医疗损害责任,草案一审稿中有专门的一章,此次草案二审稿又作出完善。
首先,关于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草案一审稿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
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
,“不宜向患者说明”是否包括“不能向患者说明”的情形不清楚,在实践中常常引发争议,应当予以明确。考虑
到在患者昏迷或者由于生理、精神状态无法作出有效判断时,属于“不能”向患者说明的情形,二审稿将“不宜向
患者说明”修改为“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
其次,关于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草案一审稿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
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擅自公开患者病历资料,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有可能对患者的生
活、工作和学习造成重大影响。为遏制这种行为,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无论该行为对患者是否造成损害,医疗机构
及其医务人员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一意见,删去该条规定中的“造成患者损害”。
区分不同损害生态环境责任
破坏生态环境一般会造成两类损害后果,一类是对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另一类是对民事主体的人身、财
产损害。这两类损害后果在责任构成要件、请求权主体、赔偿范围等方面有所不同。鉴于此,有的地方、部门、法
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建议,对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损害责任和造成的民事主体人身
、财产损害责任进行分别规定。
据此,草案二审稿作了如下修改:一是明确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
是明确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能够修复的,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三
是明确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
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和鉴定评估费等损失和费用。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暂不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一审稿中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
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延续了侵权责
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未作修改。
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本条规定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执行难度也较大,建议删除或者修
改该条规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问题是侵权责任立法中的一个突出
问题,争议较大,各方也高度关注。对该规定是否修改、如何修改,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侵权法理、保
护受害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因素后慎重决策。据此,草案暂不作修改,继续研究。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Hot degree:
Difficulty:
quality:
Certification article
Description: the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heat, the difficulty, the quality of automatic certification, the certification of the article will be involved in typing!

This paper typing ranking TOP20

用户更多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