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38-50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
;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
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
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
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
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
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
保密。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
;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
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
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
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
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
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
保密。
Last one:shape of you
Next one:行政处罚法30-37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Hot degree:★☆☆☆☆
Difficulty:☆☆☆☆☆
quality:★☆☆☆☆
Description: the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heat, the difficulty, the quality of automatic certification, the certification of the article will be involved in typing!
This paper typing ranking TOP20
- 1游客19074909... 01-24 21:04108 WPM
- 2游客18967497... 03-10 10:4399 WPM
- 3游客21846669... 03-13 16:4483 WPM
- 4一身滴蜈蚣 04-19 15:3483 WPM
- 5游客19340425... 03-07 15:0880 WPM
- 6游客20591258... 01-04 10:2477 WPM
- 7游客20895150... 12-27 10:2475 WPM
- 8游客20604774... 01-29 11:2072 WPM
- 9游客2168268 04-09 17:3972 WPM
- 10游客20292633... 03-19 04:5771 WPM
- 11游客21748028... 03-04 17:3369 WPM
- 12小嫚 04-25 14:2969 WPM
- 13游客20598958... 11-29 19:3168 WPM
- 14游客21080522... 01-08 15:5966 WPM
- 15游客20642487... 01-16 17:2066 WPM
- 16游客20820549... 03-25 08:4266 WPM
- 17游客20396906... 12-26 17:4862 WPM
- 18游客21194219... 01-15 15:5662 WPM
- 19游客18420627... 02-22 09:4461 WPM
- 20游客20059352... 01-12 11:1159 WPM
用户更多文章推荐
- 政府网现代史102023-12-08
- 政府网现代史22023-12-08
- 政府网现代史12023-12-08
- 十九大报告42023-11-27
- 十九大报告32023-11-27
- 十九大报告12023-11-27
- 二十大报告全文29终2023-11-27
- 二十大报告全文282023-11-27
- 二十大报告全文262023-11-27
- 二十大报告全文252023-11-27
- 二十大报告全文222023-11-26
- 二十大报告全文212023-11-26
- 二十大报告全文202023-11-26
- 二十大报告全文192023-11-26
- 二十大报告全文162023-11-26
- 二十大报告全文132023-11-26
- 二十大报告全文122023-11-25
- 二十大报告全文52023-11-25
- 二十大报告全文42023-11-25
- 二十大报告全文32023-11-24
- 二十大报告全文2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