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的注意事项

Contributor:游客1342407 Type:简体中文 Date time:2016-02-03 22:15:13 Favorite:26 Scor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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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管辖法院的选择。对于民事案件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
这里主要指的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所谓约定管辖多出现在合同纠纷之中,有时也会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形,
这是做非诉律师特别要注意的。比如说,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在不同的司法实践中,
这种约定有的被认定为无效,
有的被认定为有效。同时也会出现抢诉的情形。在法定管辖中,因各方的理解当然也包括法院的理解不一样,
也会出现多个管辖法院,这时就需要律师仔细选择。
二是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财产保全可能会给被告造成实际的心理压力,迫使其协商或履行义务,
并且还可以给法官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原告志在必得。另外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提供担保。
而且保全错误是要赔偿的。三是关于先予执行。对一些抚养、赡养纠纷等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但一般法院会审慎从事。而一旦先予执行被批准,则案件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法院在先予执行的审查中,
实际对案件已经进行了实体审理,并且法院也不会让自身矛盾。
作为原告在起诉之后,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通常律师处理该事项有两种方式,一是将诉讼费代收,
凭法院收据多退少补,此时要注意的是,律师要严格遵循不收取原件的原则,在诉讼费结算完毕后,
要求当事人出具法院收据的收条以备查验,防止事后纠纷。另一种是让当事人自行缴纳,律师要做好告知笔录,
并告知其逾期缴纳的法律后果,通常,律师应当告知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完毕,
因为还需要将缴费情况告知立案庭。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或律师在最后一天缴纳诉讼费后,并不急于将收据返还立案庭,
而是利用这个时间差进行诉讼财产保全。这也是一种诉讼技巧。
依照现在的立案登记制要求,立案庭一般不再审查案件实体情况,案件受理之后,
会给当事人出具一系列司法文书,
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廉政告知书等,有的法院甚至会一并告知举证期等。另外,
有的法院会在立案时告知案件属于哪个庭审理,
并告知内务电话,律师可以根据该电话查询具体的承办法官。原告律师要积极跟踪案件进展情况,
我们要求,每周至少和法院、当事人沟通一次,当然开庭审理完毕之后与法院的沟通可适当减少。
与法官沟通的目的在于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当事人的沟通在于展现律师的工作量。
具体承担法官确定之后,会向被告送达诉状等司法文书。被告拿到诉状等材料后,有时会提起管辖权异议,
而这个管辖权异议有时法院根本不会向原告告知,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经常与法官进行沟通的必要性了。
有的案件管辖是至关重要的。笔者曾经遇到一个案件,一直没有开庭,与法官联系,法官说快了快了,
一直过了七八个月,笔者才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到,案件的管辖权异议已经到了二审程序,
背后真是惊出一身冷汗来。所以与法官进行良好的沟通是办理案件的需要。
在被告拿到材料后,法院才会告知原告举证期等事项。
在举证期等事项确定下来后,一般开庭时间也定了。这时候律师要看开庭时间是否冲突等。
通常,在举证期内,律师要尽早将证据准备好,提交法庭。如果需要法院调取或申请证人出庭的,
要事先告知法院。同时,也要和当事人告知并做好谈话笔录,是否需要证人出庭等。举证期不够的,
还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如果因各种原因错过举证期的,可以由以下方式处理,一是与被告协商延长举证期报法院确定,
二是变更诉讼请求迫使被告延长举证期;三是撤诉后再告,四是二审申请发回重审,重新确定举证期等等。
目前的法律对于举证期的把控比较宽泛,对于延期的证据通常也会质证。
对于被告而言,在接到诉状等材料后,就要对案件进行分析定位,同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证据。
通常,在这个答辩期内,不会提交书面答辩状。作为诉讼策略,一般被告会提起管辖权异议和延期举证,
或者提出反诉,当然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当然对于败诉几率大的案件,可以和对方调解,迫使对方让步。
上面就是整个的庭前的司法程序,当然这个程序是共性的,而不是个性的。
例如对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公告送达的,又是另外一个程序。
而对于特殊程序案件我们将会专章介绍,如宣告死亡或失踪,确定资格案件等。
这类案件有着特殊的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最后,再补充一点,就是律师的委托权限问题。通常,律师都是特别授权代理,
即可以代表委托人就案件情况向法庭作出表态的。
但是有的案件就只能是一般授权代理,一种是法定一般授权,主要是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如离婚案件等;
一种是约定一般授权,即双方当事人约定只有一般授权,通常在异地审理时适用,
如有的律师在异地开庭时会受到人身威胁要求签署相关文件的,这时候一般授权的威力就显示出来了。
还有一种行政诉讼中如果代表政府的,通常出庭的模式是律师和政府工作人员,此时出于各种原因,
律师最好以一般授权的方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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