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小测试008

Contributor:开开110 Type:简体中文 Date time:2017-01-05 20:39:19 Favorite:86 Score:1.5
返回上页 Report
请选择举报理由:




Collection Modify the typo
原公诉机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段喜汉,男,汉族,1968年12月25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初中文化,
无固定职业,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指定辩护人范曙光,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符亮,男,汉族,1991年10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初中文化,
无固定职业,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辩护人李洋、王平,湖北鸿泰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段晶,女,汉族,1990年3月20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初中文化,
无固定职业,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原审被告人刘梦,女,汉族,1995年3月9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5月29日
被逮捕。
原审被告人贺荣,女,汉族,1993年11月20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原审被告人万浩,男,汉族,1989年7月17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原审被告人李淑芳,女,汉族,1967年11月12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住仙桃市。因本案于2013年1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段喜汉、符亮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原审被告人段晶、
刘梦、贺荣、万浩犯贩卖毒品罪,原审被告人李淑芳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后于2015年10月19日作出(2015)鄂汉江中刑初字第00023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
被告人段喜汉、符亮、段晶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合议庭经
审阅本案卷宗材料,审查上诉人段喜汉、符亮、段晶的上诉理由,认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
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合议庭依法讯问了上诉人段喜汉、符亮、段晶及原审被告人刘梦
、贺荣、万浩、李淑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
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Hot degree:
Difficulty:
quality:
Description: the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heat, the difficulty, the quality of automatic certification, the certification of the article will be involved in typing!

This paper typing ranking TOP20

登录后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