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3)

Contributor:ls644576 Type:简体中文 Date time:2019-02-23 15:21:16 Favorite:15 Score:1
返回上页 Report
请选择举报理由:




Collection Modify the typo
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
普遍增强。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集中攻克
技术难题。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
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二)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
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
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
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
推进提速降费。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
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
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
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
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四)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
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
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和退耕还湿。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强“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修复。扩大退耕还林还草,
稳步实施退牧还草。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
(五)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
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
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
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Hot degree:
Difficulty:
quality:
Description: the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heat, the difficulty, the quality of automatic certification, the certification of the article will be involved in typing!

This paper typing ranking TOP20

登录后可见